台灣文化資料館申請歷程

2003.04

教育部第一次審查會
→教育部2003年4月7日台社三字第0920042998號函

2003.07

教育部第二次審查會
→教育部2003年8月18日台社三字第0920112035號函

2004.04

彰化縣政府專案審查會
→彰化縣政府2004年5月10日府社教字第0930088464號函

2004.12

彰化縣政府核發山坡地開發建築面積免受10公頃限制函文
→彰化縣政府2004年12月16日府社教字第0930237409號函

2005.01

興辦事業計畫書經彰化縣政府審議通過
→彰化縣政府2005年1月17日府社教字第0940011887號函

2006.08.10

彰化縣2006年度第四次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小組會議
→委員出席率未過半,建設局長陪縣長外出,流會

2006.08.18

彰化縣2006年度第五次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小組會議
→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土地面積與申請面積不符,委員建議先辦
理鑑界:使用運動公園水量可能不足。

2006.08.22

發文至國有財產局申請同意辦理鑑界

2006.08.31

國有財產局回文同意本會得逕向地政機關繳費,辦理鑑界
→經工程顧問公司張岳文先生與地政測量員討論後,改辦理假分割,較易釐清面積。

2006.09.14

發文至國有財產局申請同意辦理假分割

2006.09.20

國有財產局回文同意本會得逕向地政機關繳費,辦理假分割

2006.09.2x

取得假分割結果

2006.10.11

委託華立鑿井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請水管課申請地下水權

2006.11.21

水管課回函准於96.05.31前興辦地下水水利事業

2007.01.02

檢送本會台灣文化資料館雜項執照書圖第一次修正本至縣府

2007.02.05

彰化縣96年度第二次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小組會議
→依委員意見修正,經出席委員簽任後通過。

2007.04.27

發文至水管課申請水權興辦登記展延至6個月

2007.05.02

水管課回函同意水權興辦登記展延至6個月至96.11.30

2007.11.08

發文至國有財產局申請更正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地號與土地面積資料

2007.11.14

水權興辦登記將於96.11.30過期,辦理重新申請

2007.12.10

台灣文化資料館開發案將於97.01.17到期,發文至教育局申請展延至2010.01.17

2007.12.24

水管課回函准於97.12.31前興辦地下水水利事業

2008.04.03

縣府回函同意台灣文化資料館開發案展延至2010.01.17

2009.12.16

台灣文化資料館開發案將於100.01.07到期,發文至教育局申請展延至2012.01.17

2010.01.19

縣府以府教社字第0990016133號函覆:「爰未便同意貴會旨揭申請。」

2010.07.28

縣府以府教字第0990184828號函通知:「廢止原籌設許可申請。」整個計劃胎死腹中,徒呼負負。

2011.08.09

彰化縣政府府教社字第1000257065號函備查,原「台灣文化資料館」之籌建,經本會第六屆第一次董事會議審議通過,縮小規模,變更為「台灣文化資料中心」